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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15-10-13 】

各系(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评测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5]1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全院2015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本次测评工作由院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安排测评,为了做好本次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现通知如下:

1、全院统一测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晚上19点30分至20点30分;测评地点为:各班教室;

2、心理健康测评主试人员为:各系(部)2015级新生班级(含五年制新生班级、不含分流班级)所有班主任,各系(部)团总支书记为该系部新生心理测评工作负责人;

3、各系团总支书记负责指导本系班主任熟悉心理测评工作的流程及量表填涂的注意事项;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班学生在统一时间进行测试和填涂答题卡;

4、请各系团总支书记于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在院团委召开本次测评工作培训会,并在晚自习时间召开本系主试人员培训会,介绍本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并领取①量表②答题卡③2B铅笔、橡皮④各系部量表发放单⑤本班学生姓名区位代码表⑥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⑦新生测评联络员信息;

5、测评结束后,请班主任将本班测评结果(即4份答题卡)依次分类整理好上交团总支书记,量表一并回收上交,并认真填写《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经团总支书记核对无误后于10月16日(本周五)上交院团委办公室。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通知班主任、学生按时参加测评。

特此通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