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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2-27 】

 

 第一章  

第一条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全校学生社团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以引导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基本宗旨。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三)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学生组织。

(四)管理、引导、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促进社团全面发展和提高。

第二章 会员单位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会员单位制。凡经过批准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成为该会会员单位,享受会员单位权利,履行会员单位义务。

第六条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校规和校纪的前提下,以促进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在遵守法律、法规、校规和校纪的前提下,有权按照其组织章程,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有权要求本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四)有权监督和质询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推荐本学生社团优秀成员担任本会学生干部。 

(六)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积极有序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并修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

(二)参与决定学生社团重大事务。

(三)审定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计划,审议学生社团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核新成立学生社团资格,并报学校团委审批。

(五)代表各学生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学生社团争取支持。

(六)监督学生社团的考核工作,并向学生社团提出奖惩建议。

(七)负责每年度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和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八)负责组织每年度全校性的学生社团展示活动。

(九)其他应有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会的换届工作在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产生的程序: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主任级(包括副部长、副主任)以上成员及各会员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享有委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竞选。

2、有权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如章程等)提出意见及建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需要修改。

3、直接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意见及建议。

4、有权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召开紧急委员会议(如果有三分之一委员以上提出,学生社团联合会必须召开会议)。

5、有权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的使用。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委员会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决议。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积极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3、必须准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如无法参加必须提前向委员会负责人请假。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四)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表决通过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2、聘任秘书长。

3、规划学生社团联合会总体发展方向。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团,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表决通过产生。

(一) 主席团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

2、制定并落实本会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

3、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任免各部部长、副部长。

5、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6、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生社团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

7、其它与主席团有关的工作。

(二) 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职责:

1、主席职责:

1) 在校团委授权下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工作会议。

2) 围绕本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各工作部门工作,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

3) 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反馈学生社团意见,争取学校的支持。

2、常务副主席:

协助主席的工作,处理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3、副主席:协助主席的工作,指导分管学生社团的工作。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财务部

办公室:负责主席团意见的传达与落实,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办公室和各学生社团的日常事务,做好学生社团的资料整理,做好会议考勤与记录工作,负责通知会议的召开;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加强与各学生社团的沟通和对其活动策划的指导与监督,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策划:负责各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审批和修改工作,并对各社团的活动开展进行协调、提出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策划并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大型社团活动,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宣传部: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各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海报、横幅、宣传板块的制作与管理,引导、协调和监督各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的更新,活动摄影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外事工作。

外联部:负责加强与校内、校外的各种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关系,不断向外发展,力争社会力量对学生社团活动提供经费支持,按照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具体需要,进行活动场地,仪器设备等的预约以及相关嘉宾的联系邀请工作等;积极展开与各兄弟院校社团联合会,社团等的对外联系工作,方便以后学生会的跨学院联合承办活动等事项的展开;积极拓展社团联合会与外界各社会部门的接触工作,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后期更高水准,更高规格的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支持及帮助等。 

财务部:主要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监督各社团的日常财务情况,辅助各社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团发展,从而保证社团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对社团和部门的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反映和监督,对各个社团的财务状况及综合能力作出评价;同时着眼于社联的各项活动,有效地履行经费预算、结算、报账等职能;以及做好在开展各项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四章  本会学生干部

第十四条  本会学生干部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及各会员单位第一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学生干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六条  本会学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四)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七条  本会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的来源:

(一)学校下拨的学生社团经费。

(二)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赞助。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经费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的财务体制。学生社团联合会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报告各会员单位经费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并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条  各会员单位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会每年对各会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社团,经上报主管部门后将授予其“十佳社团”称号,并由学校团委和本会联合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  本会每年推选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若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章程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会员单位,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撤销其本会成员单位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会员单位的一切章程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凡从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按照学生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院团总支的配合下,切实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学生管理、宣传、教务、科研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支持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  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研究、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要求,紧密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相关规定,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第二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机构,以引导、服务、协调为基本宗旨。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责

     (一)制定并修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

     (二)参与决定学生社团重大事务。

     (三)审定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计划,审议学生社团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核新成立学生社团资格,并报学校团委审批。

     (五)代表各学生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学生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学生社团争取支持。

     (六)监督学生社团的考核工作,并向学生社团提出奖惩建议。

     (七)负责每年度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八)负责组织每年度全校性的社团展示和社团文化节活动。

     (九)其他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力。

第三章    学生社团组织

第八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学生社团无关的活动,各学生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校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九条 各学生社团应有自己的完整的组织结构,应按照社团的章程,学校的校纪校规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条例、制度的精神,组织本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科技、学术、体育、文化、艺术等活动。

第十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产生、任免与更换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在本社团全体会员大会上经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二)学生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确认后,颁发聘书。在任期如有违反校规或严重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报请校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1、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下,有专业课不及格现象。

3、在其他学生社团担任主要职务。

4、其他不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宜。

(三)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广泛征求学生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应有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会员证,由学生社团自行设计,样品报送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批量制作,所有学生社团会员证加盖社团联合会公章方可生效。各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刻制公章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大学生素质计划的育人目标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于开拓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公益等方面的活动。

第十四条 各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之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学期注册工作,并提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对未按时进行注册工作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保留惩处的权利。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前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统一格式的活动申请表和场地申请表,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活动须同时上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社团活动开展三天内需向社团联合会提供能够反映活动情况的文字材料、新闻报道和照片。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需在活动开展前个工作日将活动申请表和场地申请表递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校外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两周将活动申请表、《安全预案》以及活动策划方案递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如遇突发情况应提前联系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可临时批准,事后补交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各社团安排活动时,需要借用教室的,需提出申请经校团委、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活动请安排在课余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的活动一般不予审批。

第十八条  各学生社团递交场地申请前请先向场地的有关主管部门,询问场地是否已被租借等情况,预定场地后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递交活动场地申请表。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于递交活动申请当日转交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审批通过后,再上交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活动采取会长责任制,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一切后果由其学生社团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必须向学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一)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活动以及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

(二)有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或有其他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四)学生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活动应有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报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上材料将作为学生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报送校团委审批备案。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一)我校10人以上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并自愿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而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指导部门,指导部门应是我校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例如院部党总支、团总支、专业教研室、学校机关处室等学校职能部门。

(三)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指导老师须是校内的正式员工。专业学习型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需要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背景。

第二十五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需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一)学生社团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的章程草案,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目的、成立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场所,社团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财务制度、经费使用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管理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

(三)拟任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四)学生社团业务指导部门的书面意见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收到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有效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就能否开展学生社团筹备工作给出书面意见并报校团委。经校团委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统一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每学期一次的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答辩会通常设在开学后一个月内。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具备成立条件的学生社团上报校团委,通过审批程序后,学生社团方可正式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学生社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送学校团委,一份留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留在申请人备档。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一)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

(二)校内已经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

(五)未通过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的。

(六)未经学校团委允许私自成为校外团体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七)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所有新成立的学生社团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

第五章    学生社团经费

     第二十九条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财产归该社团集体所有,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社团事业的发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

    第三十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的会费。

     (二)学生社团校内外自筹资金。

     (三)团委专项活动经费。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自身及会员承受情况指定会费标准,经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批准后准予执行,收取会费需开具收据会员自动离开社团,会费不予退还。同时学生社团其他一切形式的现金进帐必须开具收据。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自成立起,应根据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的统一报表建立明确的账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账目需及时入账,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务。学生社团的年终报表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签字认可。如学生社团账目不清楚,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责令其进行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学生社团活动及发展,学生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各学生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其他商业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在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后,新负责人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更新过的学生社团资料,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报校团委负责处理。

第六章    学生社团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评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具体活动评分细则见《学生社团活动考核登记表》。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建设以及评优管理需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细则》中的评分细则考核。

    第三十七条  对于一年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授予“十佳社团”称号。获得“十佳社团”称号的学生社团,将在下一年度享有与其他非“十佳社团”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利:学生社团纳新分配场地时,十佳社团可优先自主选择招新场地;学生社团申请办公室时,十佳社团可享有优先批准及自主选择办公室的权利;社团活动审批及社团经费申请时,十佳社团可享有优先批准及酌情放宽审批限制的权利;以及其他优先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经讨论后,报请学校团委批准,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无负责人和无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及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三)未按规定定期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四)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不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五)学生社团连续3个月未开展活动。

(六)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七)其他应当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取缔处理:

(一)学生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

(二)学生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

(三)进行整顿一学期后仍不符合要求。

四)违背学生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进行大规模活动规程:

 (一)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需动用学校物质资源的,须经校团委或校团委与有关部门协调、批准。

 (二)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提前一周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  (三)学生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须遵守下列规定:

    1、提前一周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经校团委批准方可举办。      

2、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记录及图片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3、涉外讲座、报告会须经学校团委批准方可举办。对讲座、报告会需申请教室的处理办法建议由学生社团负责人自行去校团委申请。

 第四十一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或被取缔后仍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且不听劝告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

(一)未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宗旨。

(二)分立、合并。

(三)社团成员人数不足而无法开展任何社团活动的。

(四)学生社团被责令注销或解散。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的注销申请书。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四十四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学生社团被取缔或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后返还被注销社团成员。

第四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申报批准后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各学生社团。

     第四十八条 对本办法的修改,须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1/3以上代表提出,2/3以上代表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五十条  本办法于通过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在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是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的行为,不得在校内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经营活动。

第四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与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  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

第二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  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100元(含100元)时,可由常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低于200元时,必须由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200元时,须由校团委领导签字批准。购买后,由办公室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方可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元以下(含10元)可凭收据报销,50元以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验收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  对于举办一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  每学期第六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周。

第三章   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0/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30元/人*年。收取会费的学生社团必须开具社团联合会印章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常务副主席或分管相关类别的副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会费上交办法:各学生社团在每年纳新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该学生社团所收取的全部会费上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其主要用于各社团会员证的制作以及各学生社团相关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需设独立的财务部,至少有一名会员专门负责财务工作,不可由其他部门代替,财务专员不得兼任社团内部其他职务。财务专员上任后一星期内须将个人简历送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采用订本式账簿,账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购买。该学生社团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详细记入账簿,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每笔账目入账时,必须注明日期、详细用途及金额。

第十六条  每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次财务核查,时间分别为第七周、第十七周。财务核查时各学生社团须将本社团的账簿于周一、周二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周四或周五取回账簿。核查结果会在学生社团例会上向各社团通报。

第十七条  参照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严肃处理。

(一)私自挪用公款。

(二)不记账或多本帐。

(三)原始凭证缺失账目模糊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如只是笼统的记为“办公用品”、“文具等均属于模糊账。

(四)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学生社团资产流失。

(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全部会费或蓄意拖延上交会费时间,私自挪用公款等。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必须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视情况予以如下处理:

(一)取消该学生社团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二)情节严重者免去其学生社团负责人一职,并向其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反馈。

(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另行予以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时,学生社团财务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被撤销或解散时,财务先移交学生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核实后返还会员。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公共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私自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采用立项申请。申请时间为举办活动的前两周。主席团将在提交申请的天之后答复是否同意立项以及安排活动金额等。经费申请书包含经费申请表、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经费预算。

(一)活动经费低于500元,由学生社团自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凭详细开支和发票到社联办公室报账。100元以下由分管的类别副主席签字后领款;100元以上必须由主席签字后到社联办公室领款。

(二)活动经费高于500元,提交经费申请,在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提前预支。

第二十三条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生社团须持活动总结(附照片),详细开支及全部营业性发票领取相应的活动经费。发票上须注明经手人、验收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领取时须由该社团的会长或主管财务工作部长签字。凡发票缺损、涂改或无意丢失者,不予报销。(注:某些支出由于情况特殊不能开具发票时,如社团聘请老师支付劳酬等类似情况,此时该社团必须列一份工资支付表,注明日期、支出金额、代课老师、联系电话等,便于确认支出费用。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费申请表的审批签字时间和拨款报销时间为每周的周二下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档案统一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存入各自的档案盒。

第二条  申请成立的校级学生社团,凡符合《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予以建立相应的社团档案。学生社团注销后,该学生社团原有档案将予以封存。

第三条  学生社团被批准出版自办刊物后,留一份已经审核的刊物存档。拥有出版自办刊物权力的学生社团,需将其每期出版的刊物上交3份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  学生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应上报详细的活动计划。在活动结束后,应上报活动总结,如果举办的活动为竞技类,则需上报获奖人员名单。学生社团联合会鼓励各学生社团将活动时的照片上交存档。活动结束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填写 《社团活动考核登记表》一并备案。

第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内上报学期工作计划,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上报学期工作总结。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换届时,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填写《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同时上报新一届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和前一届工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

第七条  学生社团的年度纳新须符合相关规定,做好社团年度纳新会员登记( 包括:姓名性别、学院、年级、专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纳新结束后上交一份新会员登记表存档。

第八条  各学生社团如平时印发下列文字性材料,也应上报3 份存档:

(一)学生社团简介,交流材料。

(二)纳新宣传单。

(三)为增长社员知识,提高社员技能编写的各种材料。

(四)其它用于宣传自己社团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材料。

第九条  年度考评时上报的各项材料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室完成的考核报表将作为考评年度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社团”的重要依据之一 。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所有校级学生社团。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生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物品使用更加合理化和规范化,提高各工作效率,更有利于各学生社团的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物品包括固定财产、图书杂志、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电脑等。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干部因工作需要可无偿使用办公室所有物品,但不得带出办公室或随意外借,不得损坏。

第三条  办公室中的椅子、展板、横幅、图书杂志等工具在不影响学生社团联合会使用的前提下,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无偿向各学生社团外借,其余物品不得外借。

第四条  在外借以上财产时,须借方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且借方须在值班登记簿上注明所借物品、数量、借出日期、归还日期,并签字,受理的值班人员也须签字。借用日期不得超过一周,如需继续使用须续借,续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第五条  办公室物品归还时,须保证没有任何损坏且在值班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并签字。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借用办公室物品也须做好相关登记,遵守该办法。

第七条  到办公室借用物品的同学对接触的物品有保管的职责,是物品保管的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  物品管理人员和物品借用人要爱护物品,严禁损坏,所有物品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将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当成私人的寓所或活动场所,擅自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条  各部门如新购置物品,属固定资产的须在购置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档。

第十一条  办公室里的各学生社团档案不可外借,如需查阅,需在办公室内查阅,完毕后放回原处。

第十二条  物品分类存放,统一管理。每学期期末指定专人对本学期财物进行分类整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的门钥匙归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所有,未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配钥匙。

第十四条  办公室电脑上的资料,未经允许不可擅自更改或删除;使用U盘前,需进行杀毒;安装软件需经过许可;值班时间不能玩游戏、因私上微信、QQ等网络聊天。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公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社团联会的公章使用,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的监督机制,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使公章的使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公章的使用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人员所有,学生社团联合会其他人员和社团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更不能外借。

第二条  公章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人员保管,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第三条  公章的加盖办法

(一)由办公室干部盖章,不得由他人代劳。盖章材料份数较多时,可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协助完成盖章任务,杜绝人章分离现象的发生,保证正常工作运转

(二)公章加盖的时间规定:盖章时间办公室值班时间一致。

(三)学生社团正常宣传海报和板块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盖章后方可生效,不经盖章或签章而直接宣传者,将受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应惩罚。海报签章有效期最多为三天,板块签章有效期最多为七天。

(四)要签章的社团,应把要宣传的海报或板块经办公室人员检查。若检查不通过,不予签章;检查通过,经登记后,方可签章。

(五)社团的宣传海报或板块超出规定日期后,将不再有效,如需继续宣传,应及时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续签。

第四条  公章的使用程序

(一)社团的宣传海报或板块经核实后,首先登记盖章用途。签章时,应依次写清有效时间,保留天数,签章人。

(二)重大活动申请用章时,应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或副主席签署意见,经同意后,办公室人方可盖章。

(三)其他活动需要盖章时,办公室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其用途的合理性、合法性。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应相互监督,保证公章使用的正常性、合法性。各社团应遵守本条例,违反本条例者将追究其责任,并受到相应惩罚

第六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七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值班行为,增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责任意识,从而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作用,服务各个社团,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 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1630----1800

第二条  基本规定

(一)迟到:1630以后未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二)早退:1800以前离开,且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三)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提前给办公室当天值班干部请假。

   (四)未到:值班期间未签到,且未请假者,视为未到。

   (五)若代替他人值班,必须注明由何人代替,代替何人。

第三条  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佩戴工作证,如实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二)爱护办公室财务,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三)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及时打扫卫生,整理文件、书报。

(四)保持良好的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聊天,大声喧哗。

(五)值班期间,注意个人形象,文明着装,礼貌待人,不卑不亢。

(六)值班人员应团结协作,认真负责,提高办事效率。

(七)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必须关灯、关电脑关窗、锁门。 

第四条  处罚制度

    (一)迟到一次者口头提醒;迟到两次者通报批评;迟到三次者警告并书面检讨(字数酌情而定);迟到四次者由主席团讨论是否开除。

(二)未到一次者通报批评;未到两次者警告和书面检讨(字数酌情而定);未到三次者由主席团讨论是否开除。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办公室值班制度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生社团联合会

会议制度 

 

为保证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交流思想、落实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全校社团负责人大会

(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每月一次召开会长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加开紧急会议。

(二) 会长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出席人员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和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即会长或副会长。

(三) 会议内容为通报学校情况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决议,讨论下一阶段的学生社团工作方向和重点,并进行交流、讨论,决定学生社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 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无故不参加会长大会的学生社团进行张榜公布,学生社团负责人累计三次无故缺席者,将取消其社团评优资格,其负责人必须做出书面检查。

(五) 全体会长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考勤,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之后存档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会议

(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会议每召开一次,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出席,常务副主席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加开紧急会议。

(二) 会议内容为主席团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各部室汇报近期工作并作交流。

(三) 不能出席者应及时请假。无故缺席者,通报批评。三次无故缺席者革除其所有职务,情节严重者由主席团审查除名。

(四) 全体干部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之后存档备案。

第三章  部长会议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周一次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各部副部级以上干部必须参加。

(二)常务副主席主持会议,根据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安排下阶段工作。各部长做近期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

(三)会议进程中,请与会人员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鼓励与会者积极发言,但要切合实际,言简意赅。

第四章  部门会议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室每周一次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室全体成员出席。

(二) 各部部长召集和主持部门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安排下阶段工作。

(三) 各学生社团依据本社团实际情况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或决议,召集并组织相关会议。

(四) 会议进程中,请与会人员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 会议鼓励与会者积极发言,但要切合实际,言简意赅。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干部活动考勤制度

 

为保证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考勤制度包括部长例会考勤、全体干部大会考勤,其它活动考勤制度等。

(二)本制度所考勤的对象为全体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三)本制度所规定的活动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重大活动和一般性活动,如组织晚会、参加讲座及其它活动。

   (四)部长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考勤均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单独会议、干事例会以及活动的考勤则由各部门的部长负责。

(五)各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将本部可参加活动者名单交给办公室,凡不交者,该部门所有在任干部均按缺勤处理。

(六)活动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参加者应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自动到办公室处考勤,凡活动开始后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3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凡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于活动开始前5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处,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七)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须对活动足够重视,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课或病假除外,事假累计三次等同于一次未到。

(八)请假须屡行正当程序,若无特殊原因,须提前给常务副主席或者办公室主任请假。

(九)同一部门不允许部长、副部长同时请假,干事请假不能超过部门人数一半。

(十)每次活动办公室干部须认真做好考勤,活动结束办公室做好存档,每个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

第二条  处罚办法

(一)迟到或早退;

一次    口头批评

二次    警告并作检讨

三次    严重警告并上交检讨书

四次    留职查看并上交检讨书

五次    解除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一切职务

(二)无故缺席:

一次    口头批评

二次    严重警告并上交检讨书

三次    留职查看并上交检讨书

四次    解除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一切职务

(三)请假超过一学年组织活动总数一半者或无故缺席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生社团宣传工作规范

 

为治理学生活动宣传条幅、宣传展板散滥的状况,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社团组织的宣传工规范。

第一条  宣传条幅的悬挂规范

(一)悬挂条幅前,应事先告知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并交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核实,经校团委批准方可悬挂。

(二)条幅内容应包含组织单位和活动内容,没有载体活动的宣传条幅不得悬挂。

(三)宣传条幅应悬挂在学生区或活动现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悬挂在教学楼和校园其它主干道。宣传条幅如需悬挂于校园主干道,必须经由组宣部、团委审批。

(四)一般活动的宣传条幅悬挂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大型活动 ( 如社团巡礼月、活动节等 ) 的宣传条幅悬挂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破损的宣传条幅应及时收回或更换,经审批同意悬挂的条幅须在审批的时间内收回。

(六)学生社团内部小型活动一般不批准悬挂条幅。

第二条  宣传展板的摆放规范

(一)宣传展板摆放前,应事先告知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

(二)宣传展板内容应包含组织单位和活动内容,没有载体活动的宣传展板不得摆放,制作粗糙的宣传展板不得摆放。

(三)宣传展板应整齐摆放在学生区,摆放在其它位置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四)一般活动的宣传展板摆放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大型活动 ( 如巡礼月、活动节等 )的宣传展板摆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破损的宣传展板应及时收回或更换,经审批同意摆放的展板须在审批的时间内收回。

第三条  保障措施

(一)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记录全校各学生社团宣传条幅和宣传展板规范化情况。

(二)对违纪的社团组织在学期考核中“宣传工作”项扣减 2 分/次;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第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海报张贴管理办法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为促进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各社团宣传工作更为规范,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社团张贴之海报、公告、通知及板块,需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人员审查登记合格后方可签章。(海报写好后需经办公室人员审查登记,板块需经办公室人员亲自查看)

第二条  各社团张贴之公告系指校内海报、板块或其他通知性文件,特规定:

(一)不得带有商业性质,不得带有虚假信息。

(二)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之文词图画,不得含有违反校规之文词。

(三)不得含有妨害他人或组织名誉之文词。

(四)不得带有粗俗不雅之文词图画。

第三条  张贴期限:每次海报最长三天,板块最长七天。若需长时间保留可采取续签方法。

第四条  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签章后需张贴在指定的公告栏或划有海报张贴之处,不得覆盖其他未过期海报。

第五条  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各学生社团要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安排。

第六条  如有违反本张贴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予以处分:初次违规予以警告一次,再次违规则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社长应将本管理办法通告全体社员,确保认真执行遵守。

第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关于年度各学生社团纳新的若干要求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一年一度的联合纳新,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联合纳新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联合纳新安排,在统一时间段(一般不超过7天),统一地点进行纳新,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纳新。

第二条  纳新前须上交纳新宣传资料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

第三条  纳新时各学生社团须向缴纳会费的同学出示加盖本社团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需要收缴会费的学生社团收缴会费指导价为5元/人*年,最高不得超过30元/人*年。

第五条  会费收缴过程中,各社团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会费丢失。

第六条  禁止对同学做虚假宣传。要求各学生社团的纳新宣传资料提前七天上交,经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对外发放。

第七条  各学生社团不能无限制地招纳会员。各社团须根据现有资源和管理能力制定纳新人数计划。

第八条  各学生社团每天纳新工作完成后须对本社团纳新地点进行卫生清理。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进行检查。

第九条  纳新完毕后,各学生社团的会费收缴情况须由本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全部会费,不得虚报、作假。

第十条  为防止在纳新过程中出现财务问题,纳新完毕后,各社团新会员名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一条  第二学期需要纳新的社团,须在开学初两个星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纳新申请。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

换届(换任)程序及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人事任免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社团领导机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保证我校学生社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每年的六月份为学生社团统一换届(换任)大会,各学生社团必须遵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换届工作。

第二条  各学生社团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学生社团具体情况,制定干部产生办法。各学生社团干部选举办法不得同本规定相抵触。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从成立之日起,原则上每一学年须召开一次换届(换任)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社团新一届领导机构(包括学生社团新一届负责人及其主要干部)。

第四条 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为学生社团主席(会长),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候选人由学生社团理事会或发起小组推荐,经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审查,由学生社团选举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授予聘书并正式予以任命。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不能超过3年。

第五条 第一负责人候选人资格:

(一)具有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

(二)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在校期间无受任何处分。

(三)在该学生社团担任干部(干事及干事以上级别)半年以上或为新成立学生社团发起小组成员,熟悉该学生社团的事务,同时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有一定工作成绩,在该学生社团有较高的威信。

(五)学习努力,成绩较好。

(六)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第六条  学生社团主要干部为除第一负责人外的其他干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由各社团根据自身制定的干部产生办法,于换届大会一并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联合会记录备案。

第七条  统一换届(换任)期间内,需换届(换任)的学生社团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十四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换届申请并领取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于换届大会召开前七个工作日填写完毕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并同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上交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待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换届(换任),换届(换任)大会必须在一周内知会所有学生社团成员。

第八条  换届(换任)大会由该学生干部(干事及干事以上级别)及会员参加,与会入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召开,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派人员监督。

第九条  选举时正式候选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有效选票的一半方能当选,若第一轮选举候选人得票数均未超过半数,应进行第二轮选举,选举时如出现问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派的监督人与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商定。

第十条  对于有如下条件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提出整改警告,警告后一至两个月内没有明显改善或继续违反规定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强行解散、改组该学生社团,或直接更换其主要负责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纪,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不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监督。

(二)学生社团六个月无活动者;虽有零散活动,但参加者甚少;无任何影响。

(三)进行与学生社团不符,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

(四)内部管理不善,人事紊乱,且无视学生社团联合会整改警告。

第十一条  如遇特殊情况,学生社团可提前一周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根据本社团的干部产生办法,重新选举产生主要干部,并于换届后一周内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未经换届大会民主选举由学生社团内部直接任命,或未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指派干部现场监督产生的主要负责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并有权撤换。

第十三条  各社团在整个换届过程中,有不符合本程序及规定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对选举结果不予承认,有权撤换,并对负责社团作警告处分。

第十四条  换届大会后一周内应将《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和《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干部资料登记表》的打印版和电子版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暨校团委办公室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对各学生社团干部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建议监督。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每学年社团统一换届之后举行颁发会长证书仪式,对所有在此期间正式换届的学生社团的上一任会长颁发会长证书。

第十六条  上任满一年的学生社团负责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对其颁发会长证书。对上任少于年的会长,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不颁发会长证书;

第十七条 在没有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产生新会长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不予以承认并有权撤换,并且公开处分该社团,取消该社团申请“十佳社团”的资格。

第三章    

第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注册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从而提高学校社团整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团工作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内容

对过去一年在学生社团工作中遵守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积极、成果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授予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并可凭本证书在学校(院)年度综合测评中加分。

第二条  评比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

2、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学生社团可推荐工作期满一届的主要干部2名;上一年度被评为十佳社团的学生社团可推荐4名主要干部。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未受过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

3、学生社团工作出色,工作业绩获得上级和下级一致好评。

4、系统掌握作为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5、对所在的学生社团职能有着深刻的认识。

6、组织纪律性好,服从上级安排。

7、工作计划性强,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能很好地为下级做好表率。

8、积极性高,责任感强,敢于组织策划活动。

第三条  评优办法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是我校对校内所有社团干部每学年的一次综合评定,评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最后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统一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1、推荐名额: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确定。

 2、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选方法: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由主席团和部长组成的联合会议投票选举候选人,应到人数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方能召开,否则视为无效。

3、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荐方法:各学生社团召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会议(详见附注)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

4、学生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部负责监督工作,统筹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并备案。

第四条  具体评比分数见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细则。

第五条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会议组成成员为学生社团职能部门的全体干部(含干事),与会者人数须达应到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方能召开,否则学生社团联合会视该会议无效,要求学生社团职能部门重新召开干部全员会议重选候选人。

第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细则

 

第一章  评选细则

1、学习成绩 (10 分 )

(1) 学习成绩良好 (7 - 10 分 )

(2) 学习成绩一般 (3 - 6  )

(3) 学习成绩差 0 - 2分)

注:成绩好坏按其成绩在其专业排名情况而定

2 、 工作态度 (10 )  

(1)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人谦虚好学、有礼貌 (7 - 10 )

(2) 工作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人较谦虚好学、有礼貌3 - 6分)

(3) 工作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人谦虚好学、礼貌 (0 - 2 分 )

3 、 表达能力 (5 分 )

(1) 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学生社团上交的各种文件格式规范、表达清晰、错别字少 (3 - 5 分 )

(2) 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学生社团上交的各种文件格式较规范、表达较清晰、错别字较少 (0 - 2 分 )

4 、组织观念 (10 分 )

(1) 积极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范,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6 -10 分 )

(2) 遵守学生社团管理规范,比较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0 - 5 分 )

5 、工作成绩 (20 分 )

(1) 所在学生社团在年度考核中荣获“十佳社团” (16 - 20 分 )

(2) 所在学生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良好 (6 - 15 分 )

(3) 所在学生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合格 (1 - 5 分 )

(4) 所在学生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不合格 (0 分 )

6 、内部建设 (15  )

(1)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能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 (0  - 3 )

(2) 有健全的干部培养办法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并得到实施 (0 - 5 分 )

 3)有健全并团结的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和人员精简并搭配合理 (0 - 2 )

4)有会员大会和骨干例会制度并得到实施 (0 - 3  )

(5) 内部活动处理及交流沟通好 (0 - 2 )

7 、例会出勤 (10 分 )

(1) 按时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例会及活动 (0 - 8 分)

(2) 能对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0 - 2 分)

8 、财务管理 (10 分 )

(1) 本学生社团帐目管理规范、清楚 (6 - 10 分 )

(2) 本学生社团帐目管理较规范、较清楚 (0 - 5 分 )

9 、培训成绩 (10 分 )

(1) 学期培训成绩优秀 (8 - 10 分 )

(2) 学期培训成绩良好 (5 - 7 分 )

(3) 学期培训成绩较差 (0 - 4 分 )

附加分

(1) 通过某种国家等级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0 - 3 分 )

(2) 参加校级竞赛并获奖 (0 - 3 分 )

(3) 完成社团联合会临时交办的任务 (0 - 3 分 )

 

第二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社团”评选办法

 

学生社团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生机活力和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和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为激发各学生社团的发展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与活力,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每年在全校的社团中评选出一批十佳社团。面向学生社团成员,立足本校活动,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展示风采。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条  申请评选学生社团的基本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遵守国家法规、校纪及有关规定 ,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学生社团组织健全、结构合理 、管理制度完善。

(三)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向上 、思想健康 、响应国家和学校的方针政策。

(四)该学生社团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要求完成学期注册。

(五)学生社团成立时间在一周年以上

(六)学生社团人数必须在 30人以上 。

(七)学生社团能积极和其他学生社团相互合作 , 共同发展 。

(八)该学生社团能够很好的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活动,在上一年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九)学生社团的成员无重大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  评定“十佳社团”程序:每年4月份左右进行“十佳社团”的评定工作。本部分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材料评定;第二阶段现场答辩。

第一阶段  材料初评

学生社团上交“十佳社团”评选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及类别主管部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由校团委老师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对其进行复评,拟定参加答辩阶段的学生社团名单,名单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最后确定名单。

上交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基本情况

2、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3、干部、会员基本情况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5、学生社团章程

6、本年度活动资料及活动总结

7、财务资料

第二阶段 现场答辩

参加答辩的学生社团应有答辩人三至五名,其中一名是主答辩人。第一节由答辩人介绍本学生社团,第二节由评审团对其进行提问,答辩人作答。

最终评出“十佳社团””。评比的最终结果由学校团委批准向全校公布“十佳社团”名单。

第三条  奖励

(一)“十佳社团”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宣布,并由学校团委进行表彰,授予荣誉奖状(或奖牌)。

(二)与非十佳社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三)优先申请活动项目。“十佳社团”可在同类社团同类活动中优先获得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  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五条  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佳社团评选公开答辩制度

 

公开答辩能够更加直观更加全面的认识和评价一个学生社团,同时给了会员参与监督学生社团发展的广大的平台。取得公开答辩资格的学生社团,需积极整理学生社团过去的资料与档案,认真总结学生社团一年来的工作,并对学生社团未来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在各分管副主席的指导下,形成最终的陈述材料,其中可包括幻灯片、照片等辅助资料。现场答辩期间,在学生社团负责人陈述以后,评委可对学生社团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学生社团需一一作出回答,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由现场观众提出问题或疑问,学生社团再一一作出回答,最后评委根据综合印象给出分数。

第一条  参会人员构成:校团委老师、社团指导老师、校团委学生代表、校学生会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员代表、其他嘉宾。

第二条  评委团构成:校团委老师、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社团代表。

第三条  评分规则:

每位评委以10分满分计出分数,评委若认为该学生社团所述不实或者该学生社团发展存在重大问题可以不予评分,不予评分记为0分。根据每位评委给出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该学生社团的答辩成绩。若两位及两位以上评委不予评分,则该学生社团直接出局。

第四条  答辩流程:

(一)准备阶段:

1、各候选学生社团,整理学生社团资料,准备答辩所需材料,制定答辩草案。

2、各候选学生社团,在各分管副主席指导下,确定最终答辩方案。

(二)现场答辩阶段:

1、介绍部分:

各候选学生社团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介绍:

1)学生社团传承部分:

1)学生社团的宗旨与同学素质培养的关系及协学生社团宗旨的贯彻情况。

2)学生社团的历史及上一任情况。

3)学生社团的继承。

4)其他。

2)学生社团发展部分:

1)学生社团的定位、规模及影响力。

2)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内部建设情况。

3)学生社团的成功活动及其影响。

4)学生社团的创新。

5)学生社团的形象建设。

6)学生社团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7)学生社团的特色经验。

8)学生社团的计划和展望。

9)其他

注:学生社团可自备幻灯片、照片等资料配合介绍。

2、提问环节:各评委团成员对答辩人进行提问;现场观众对答辩人进行提问。

(三)评分总结阶段:

最后根据各候选学生社团的答辩准备与现场发挥情况,评委团做最后评分。

 

第一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奖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优秀学生社团,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一)组织建设(总共 30分)

1、学生社团换届与学生社团干部的产生:(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换届 2 分;  

2)学生社团换届时干部经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合法 3 分。

2 、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注册:(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收新会员 3 分;

2)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团注册工作 2 分。

3 、学生社团支持单位与履行支持义务:(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有明确的支持单位 2 分;

2)支持单位能够认真履行支持义务 3 分。

4 、学生社团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且符合《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要求 2 分;

2)学生社团干部能严格按本社团章程制度办事 3 分。

5、学生社团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情况。(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分;

2)学生社团能够积极参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包括各项会议在内的其他工作 2分。

6 、学生社团积极为学校社团的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本项共5分)

(二)活动开展(总共 50 分)

1 、学生社团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本项共5分)

2 、社会活动档案建立情况(本项共5分)

1)建立了本学生社团活动、工作的管理档案 3 分;

2)学生社团档案有专人管理,记录详实 2 分

3 、学生社团活动的宣传和质量(本项共20分)

1)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10 分

2)学生社团活动在媒体报道 10 分(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10 分;在省市级媒体报道 5 分;在校级媒体报道 3 分。加满为止)

4 、学生社团活动的效果(本项共10分)

1)学生社团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学生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 4 分

2)学生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 6 分

5、学生社团活动能积极配合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中心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本项共5分)

6、学生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本项共5分)

(三)经费管理(总共 20 分)

1、学生社团财务制度与财务支出计划:(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建立了清晰的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2 分;

2)学生社团及时上交财务支出计划,主动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 3 分。

2 、学生社团会员会费收缴使用情况:(本项共10分)

1)学生社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3 分;

2)学生社团按期将收取的会员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3 分;

3)学生社团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用于本学生社团的发展和建设活动支出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4 分。

3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赞助等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本项共5分)

1)学生社团接受的捐赠、赞助能够如实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3 分;

2)学生社团接受的捐赠、赞助全部用于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 2 分。

(四)备注 :

1、学生社团评比实行百分制。累计 60 分为合格, 70 分以上方有评选“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的资格。评分不足60分的学生社团,将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

2、曾受过学校和所在学院表彰的学生社团组织在其成绩基础上加 10 分,加满为止。

3、有虚报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学生社团 ,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和下次的评选资格 , 若情节严重 , 暂停该学生社团的所有活动 , 按《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给予该社团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 .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加入一个或多个学生社团最多三个

第二条  申请加某一学生社团的学生,必须承认《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该学生社团的章程,方可成为该学生社团的正式会员。学生社团发放带有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的会员证。

第三条  学生社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参加本学生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锻炼、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在本学生社团内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学生社团的工作有讨论权,有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的权利,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学生社团联合会,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四)会员有退出本学生社团的自由,办理一定的手续且会费不予退还

(五)对本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学生社团交给的任务,并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发展谏言献策。

(二)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

(三)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学生社团章程及其决议。

(四)维护学生社团集体荣誉,勇于同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需要交纳会费的要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也可以减免会费。

第五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

注意事项:

多媒体设备学生不得自行拆卸;使用完要关机

教室是供学习和教学使用的,不作它用,禁止唱歌、跳舞、聚会。

 使用场地: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使用时间

月     日

星期   第   节

使用教室类型(请选择)

普通

多媒体

人数

 

教室个数

 

 

使

 

 

 

 

 

 

 

 

 

 

 

 

 

 

 

 

以上各栏由申请人如实认真填写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流程图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校园活动场地申请表

社团名称

 

负责人姓名

 

活动时间

 

负责人电话

 

申请活动地点

 

参加活动人数

 

 

 

 

 

 

申请事由

(活动内容)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

 

(盖章)

                               

签   名:                     20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签   名:                     20  年   月   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生社团活动横幅悬挂申请流程图

 

 

 

 

 

 

 

 

 

 

 

 

 

 

 

 

 

 

 

 

 

 

 

 

 

 

 

 

 

 

 

 

 

 

注:1横幅内容不能过于商业化。

   2横幅悬挂要求整齐、方位一致。

   3横幅到期后自行拆除。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申请流程图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生社团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生社团活动经费预支申请表

社团名称

 

活动主题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形式

 

活动对象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已邀请单位(个人)

 

活动基本内容(主要程序以及大致内容)

 

 

 

 

 

 

活动申请经费

项目

具体用途

支出金额(单价*数量)

组织

 

 

宣传

 

 

外联

 

 

其他

 

 

申请总额

(大写)

(小写)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流程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我社团将于____________________周,星期_________时至_____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换届(换任)大会,选举产生本社团的新一任领导机构。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此致

敬礼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指导老师审批意见:

 

 

 

 

 

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意见:

附:学生社团负责人联系方式: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社团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任期

 

政治面貌

 

 

专业

 

宿舍号

 

换届时间

 

联系方式

 

上一任会长

 

联系方式

 

( 个 人 简 历 )

( 备 注 )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登记表

学生社团名称

 

 

 

换届时间

年    月    日

第   届社团负责人(原负责人)

 

 

 

职务

任 期

 

院系年级

联系方式

微信

 

 

 

 

 

 

 

 

 

 

 

 

 

 

 

 

 

 

 

 

 

 

 

 

 

 

 

 

 

 

 

 

 

 

 

 

 

 

 

 

第   届社团负责人(新负责人)

 

 

 

职务

任 期

 

院系年级

 

联系方式

 

 

微信

 

 

 

 

 

 

 

 

 

 

 

 

 

 

 

 

 

 

 

 

 

 

 

 

 

 

 

 

 

 

 

 

 

 

 

 

 

 

 

 

社团中转资金金额

(大   写)

                 圆

 

 

(小    写)

               元

 

 

 

 

原社团第一负责人(签字)

 

 

新社团第一负责人(签字)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签字:

                      

校团委书记签字: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大会报告表

学生社团名称

 

大会时间

 

大会地点

 

干部人数

 

会员人数

 

现任会长

 

联系方式

 

上一任会长

 

联系方式

 

社团组织机构

 

 

 

 

大会流程

 

 

 

 

 

 

 

 

注:(1)此表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

   2)“干部人数”一栏填写社团干部(干事及干事以上级别)的总数。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考核登记表

社团编号

 

社团名称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考核人员

 

活动内容

     

会长意见

社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联意见

                  考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活动积

极分子

 

备注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会员大会记录

社团名称

 

大会时间

 

大会地点

 

社团总人数

 

到会人数

 

实招人数

 

 

 

 

 

 

 

 

备注

 

 

学生社团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社团名称

 

成立时间

 

现有人数

 

所在院部

 

 

负责人

 

专  业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社团宗旨

 

主要活动

内容

 

主要活动

形式

 

所在院部

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院部

党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社团联合会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贴照片处)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院部

 

电 话

 

电子信箱

 

手 机

 

宿舍电话

 

有何特长

 

获奖情况

 

 

 

 

 

 

 

 

 

所在院部

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院部

党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社团联合会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

教师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贴照片处)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院部

 

职  称

 

电 话

 

电子信箱

 

简介

 

 

 

 

 

 

 

指导学生活动情况

 

 

 

 

 

 

 

 

所在院部

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院部

党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社团联合会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校 团 委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