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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班报送心理委员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15-10-20 】

各系(部)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三级心理教育工作网络,设立心理委员。

全院范围完善“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和形成“学院有中心,系上有心理健康辅导员,班级有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服务网络。要求各系(部)团总支在15级各班(团支部)中选拔心理委员一名(心理委员原则上等同于班团干部),并于10月19日(下周一)汇总名单(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及电子版)上报院团委。

二、积极发挥社团作用,成立心理协会。

在三级心理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完成的基础上,院团委将于近期组织成立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心理协会),协会成员主体为各班心理委员,协会日常机构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会长由院团委书记丁晓军老师(咸阳校区)和院团委办公室主任于涛老师(临潼校区)暂时担任。

院团委将积极支持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积极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创办会刊、举办心理沙龙、心理电影赏析活动,以协会为抓手,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的重要作用。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院团委代章)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