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智慧教室申请使用流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02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智慧教室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方便二级学院使用智慧教室,更好地服务师生,现将智慧教室申请使用流程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教室性质

具体位置

管理员

智慧教室

教学楼509

包乌云毕力格、曹兴琴

培训楼604

二、相关规定

(一)使用原则

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需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申请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智慧教室的资产、安全等由申请人负责,出现资产遗失、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智慧使用权不得私下转借。

(二)使用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班时间。

(三)申请流程及操作步骤

见附件。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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