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十九周(1月3日~1月8日)
上午:08:00—10:00;10:20—12:20
下午:15:00—17:00
2016级公共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科目
| 日期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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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一)
| 1月3日
| 08:00—10:00
|
大学英语(二)
| 1月3日
| 1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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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
| 1月4日
| 08:00—10:00
|
本学期思政、体育课考试要求于18周周末之前考完。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主考:李耀辉
副主考:吴革新、李浩、张淑娟
成员:李永怀、李振林、李志、杨建康、张大田、仵卫民
张承彦、杨延平、于秋玲、郭群虎
考务秘书:赵琛、王永红、李欣(校本部)
冯毅、刘佩佩、李婧(医学校区)
(二)各系(部)考试领导小组
主考:系(部)主任、系总支书记
副主考:系(部)副主任、系总支副书记
成员:系(部)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系(部)教学秘书
三、试卷命题
1.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统一命题(可以采用指定教师命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集体命题的方式),要求每门课程命题二套(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两套题重复度要低于30%,同时要注意与上年试题重复度要低于30%。
2.命题标准应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要求进行,同时应附各套试卷的标准答案(打印稿和电子版),系(部)在考试结束后应将试卷打印版及电子版按要求存档(电子版应按照系(部)年级-学期-专业-科目四级文件夹形式存档)。
3.命题完毕,需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严格审核并签字后制卷,并将正考、补考试题的电子版交系(部)存档。
4.各系(部)应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划重点、给范围等)泄漏试卷内容,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考务安排
1.各系(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项考务工作(含考场安排、监考安排、巡视安排、考务培训工作等),咸阳校本部考场使用分配给系(部)的晚自习教室,如需增加,请联系教务科赵琛老师。
2.各系(部)考试时间应按学院统一规定安排,在安排考试科目时要注意科学性、合理性。
3.各系(部)所有考场应做到地面、桌斗、桌面、黑板干净整洁。
4.考场座位编排要整齐、科学、规范。一般教室应均匀安排五列座位,两列靠墙;桌斗一律转向讲台;黑板上应进行相关考风考纪的宣传。
5.各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期末监考工作。
6.各系(部)要做好考前监考老师培训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及宣传工作;对于考试违纪学生,系(部)要会同监考教师及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当天形成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在全院公示。
7.各系(部)应给监考教师提供考场学生名单,以便与监考教师统计应考人数及缺考人员姓名。
8.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对各系(部)的考务工作及考试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院通报。
9.各系(部)的《期末考试安排》于2016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科。
五、试卷批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一)试卷批阅工作
1.各门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教师采用流水阅卷方式阅卷。
2.阅卷要求必须用红色笔,严禁使用其他颜色笔。
3.阅卷要求详细、完整。每一小题按得分要求认真批改,在每一大题得分方框内填写阅卷人、得分。
4.教师阅卷完毕,教研室主任必须抽查试卷、核实学生成绩。试卷按评估要求,规范整理并装订(带有封面)后保存。
(二)成绩统计工作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试行)》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生成绩。学生出现没有参加考试的情况,教师在成绩录入时不必调查是何种情况,只需在备注中选择“缺考”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学生考场违纪,在备注中选择“违纪”总评成绩会自动默认为零分。缓考由教务处认定,各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录入缓考。课程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不能有小数点。
2.任课教师于1月3日8:00至1月10日16:00将学生期末考试课程的成绩上传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认真检查并确认无误后,由系统导出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确认。
3.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将原始成绩单、系统导出的学生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交系(部)核实并签字确认。
4.系(部)将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单、成绩分析表汇总之后,将其中一份于1月10日交教务科办公室(办公楼405)存档。临潼校区统一交于冯毅老师。
5.教师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及上传,确保成绩登录准确无误。
(三)教务处于下学期初对各系(部)的试卷、成绩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