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保卫处(武装部)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3-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保卫处(武装部)是主管全校安全、保卫、武装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政治保卫、校园治安、校园交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一、在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建设平安校园。

二、起草、修订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

三、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五、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查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落实值班、巡逻、守候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和安全,制止各类车辆的违章行为。

九、协助公安部门管理本校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严防严控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一、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内安全巡逻工作。

十二、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稳定安全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